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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坟立陵,福旺家兴; 鬼旺宜火,葬防后人_占坟墓_八字

易经网 八字 2025-03-19 13:53:19 101  

占坟墓 安坟立陵,福旺家兴; 鬼旺宜火,葬防后人。 以鬼为尸,要无气;父母为坟,皆宜静。以财为禄,以子为 祀,要旺相、出现、持世。世为风水,应为棺椁,皆宜静。  或问:旺相宜火之说?曰:鬼旺只是不利,故宜火化,不宜葬 也。阴宅先论墓地,次论卦身,要有财福世应,有气相生为妙。未 葬时,外亡内塚,相克吉。不要官鬼旺。已葬后,内亡外塚,相 生,鬼旺亡人安。鬼为亡身、为塚,若定塚穴高低,如卦身在初二 爻,葬在低处;在三、四爻;葬在平处,在五六爻,葬在高处。若 地位方向,以卦宫长生定之。如坎宫地在北方,坎水长生居申,其 穴宜在申上,余仿此。  占葬年,如身在卯,酉年占,卯数至酉成七年,不七年,或卯 酉二七十四年,或用月数,如变爻冲卯爻,必地既狭窄,无气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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