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火交辉 赋云:火明木秀,生春月以为荣。此象乃甲戌、甲午、甲 寅、丙午、丙寅、丙戌等日,生春月或夏月,柱无金水伤坏, 时上有木火。行木火运,木日火秀,行南方运,火日木秀,行 东方运,主清贵福厚,火日火秀,行东亦贵。如丙辰日生火旺 月,行木火运亦可,但富而不贵,木秀无火,则不成局,以木 火有通明之象故也。如:丁巳、甲辰、甲寅、丁卯;甲午、丙 寅、丁卯、丙午;丁巳、甲辰、乙巳、丁亥。三命皆木火光辉, 清贵之造。
版权声明
以上内容仅代表易经网观点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guoxueweb.com/bazin/138067.html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