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际上,中华易经就是一部哲学书籍,现代唯物辩证法的许多内容尽在其中。如,对立统一原理(矛盾观)、内外因相互关系的原理、量变质变原理、普遍联系的观点等等。为了更好地理解运用易经的有关原理,有必要对唯物辩证法进行了解、加深印象。此节内容,在高中或大学课本上都有论述,本书略作概述,望读者择要而用。
对立统一原理。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,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。我们在认识复杂事物发展的过程中,既要看到主要矛盾,又要看到次要矛盾;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,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,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,坚持两点沦和重点论的统一。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必须坚持两分法,反对孤立、片面地看问题的形而上学一点论。在预测的过程中,我们分析事情的吉凶,不能只看到好的一面,还要清醒地认识到不利因素的存在,为当事人(决策者)提供科学的参考信息,避免得意忘形,大意失荆州。
内外因相互关系的原理。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,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,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。据说,科学家在辽宁省挖掘出一些在泥炭层中沉睡了一千多年的莲子。人们把古莲子种下,两年后竟开出了粉红色的荷花。这一事例说明:虽然内因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,但是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重要条件。古莲得到水分、氧、适宜的温度,才能实现发展,即开出粉红色的荷花。说明外因对事物的发展能够起加速或者延缓的作用。我们学习各种预测学也是这样,“道不虚传只在人”、“师傅领进门,修行在个人”,学员自己是内因,老师是外因。老师授业解惑,学生努力学习,不断实践,顿悟开慧,才能在预测研究领域取得成功。又如,当今比较流行的姓名学,有人吹得神乎其神,说姓名起非常重要的作用,好名可以有钱、有官、增寿、健美、增高等等,殊不知,一个人的福报是有定数的,如果人人通过改名字能够取得好运,那么玄学也就不成为玄学了。一个名字是好是坏,关键在于名主本人。如果是一个乞丐之命,即使给他起个“老天爷”这样的大名,那么终究无济于事。因为,影响命运的因素有许许多多。
量变质变原理。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,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。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。量变是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变化,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;在量变过程中事物呈现相对静止的状态,在质变过程中事物则呈现显著变动的状态。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质变,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实现的。被称为“东方魔符”的太极图,包含阴阳两种属性,阴盛阳衰,阳盛阴衰,物极必反,这是量变质变原理的最好例证。我们运用这一原理,在断课的时候就要把握好阴阳五行的平衡关系,四位相生大吉昌,若是旺极,那么就表明吉中藏凶,往往发生一些恶性的突发事件,应该提醒当事人防患于未然。
普遍联系原理。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,它与周围的其他事物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联系。事物的联系既是普遍的,又是客观的。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,是人们正确地观察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。运用这一原理,预测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的外应信息,与所要预测的内容对号入座;以用爻为中心,正确分析时空四柱、四课的辨证关系,为提高预测水平打好坚实的基础。
规律原理。按照哲学上的定义,规律是物质运动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。由此可知,规律不是主观想象的联系,不是现象的联系,不是偶然的联系,而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,是本质的联系,是必然的联系。规律具有客观性。它是第一性的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不管人们认识与否,承认不承认,或者喜欢不喜欢,它都客观地存在着。如行星运动的三大规律在开普勒发现以前,它就在太阳系中存在并发生作用,在开普勒死后它仍然存在并起着作用。规律具有普遍性。这是因为事物的本质所反映的联系不是为个别事物所特有,而是为同类事物所共有。规律是对千差万别的具体规律的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,它存在于所有的具体规律之中,并通过各个具体规律表现出来。而具体规律是对同类具体事物共同属性概括和总结的结果,它只存在于同类具体事物之中。规律具有永恒性、不可改变性。它不会因某一具体规律的消失而消失,这与物质不灭的原理是一致的。人们只能遵循它而不可违背它,否则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。简而言之,规律就是事物共性,是多种时间过程的共性,也是多种空间关系的共性。在预测工作(策划)中,我们要正确利用这一原理,去发现规律,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。
现象和本质原理。事物的个性表现为现象信息,事物的共性就表现为本质信息。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,它是片面的、多变的,能够为人的感觉器官直接感知;而本质是事物相对稳定的内部联系,是事物的根本性质,只能由人的理性思维去把握。可见,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必须了解事物的现象,但认识了现象并不等于认识了事物的本质,本质是事物更深刻的内容。现象和本质的区别。(1)现象是事物个别的、片面的东西;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共同的、一般的东西。(2)现象是多变的、容易消失的东西;本质则是现象中相对稳定的东西。(3)现象是事物表面的特征,是事物的外部联系,可以被人的感觉器官直接感知;事物的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,是事物的根本性质,只能靠人们的理性思维去把握。现象和本质的联系。现象与本质是紧密联系、不可分割的。(1)本质离不开现象,本质总要表现为现象。事物的本质不能单独存在,它只能存在于现象之中,也一定要通过现象来表现自己。(2)现象也离不开本质,现象是本质的表现。事物的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两类,真象和假象都是事物本质的表现,只不过假象是以歪曲的、颠倒的方式表现事物的本质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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