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五行第七
《白虎通》曰:五行者,谓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也。言五行相生,为天行气之义也。地承天,犹妻之事夫,臣之事君也。
水:天以一生水于北方。北方者,阴气,在黄泉之下。任养万物。水之为言准也。许慎曰:水准也,平也。
火:天以二生火于南方。南方者,阳,在上,万物垂枝。火之为言委随也。化也。阳用事,万物变化也。许镇曰:火,炽也,炎而上也。
木:天以三生木于东方。东方者,阳之气始动,万物始生。木之为言触也,阳气触物而生也。许填曰:木冒也,冒地而生也。
金:天以四生金于西方。西方者,阴始起,万物禁止。金之为言禁止也。许慎曰:金,禁也。为进退之禁也。
土:天以五生土于中央。中央者,主吐含万物。土之为言吐也。土者最大,包含万物。将生者出,将死者归,不嫌清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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