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避忌第三十二
启明式例曰:用式法当避太岁、月建及月忌、日忌。正五九月忌卯时,二六十月忌子时,三七十一月忌酉时,四八十二月忌午时。又忌法云:甲乙日忌酉时、丙日忌子时,戊己日忌卯时,庚辛日忌午时,壬癸日忌未时。
右忌日时不可占事,误用者当损用式之人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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