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刑
刑者,即三刑之谓也。如巳日见寅,寅刑巳,申日见巳,巳刑申,寅日见申,申刑寅,此谓
无恩之刑也。卯日见子,子日见卯,此谓无礼之刑也。戌日见丑,丑日见未,未日见戌,为恃
势之刑也。午传午,酉传酉,辰传辰,亥传亥,此为自刑也。入传辅吉为吉,辅凶则凶。旺则
如乘车得马,休则为囚禁拘缚,口舌忧扰,刑狱忧疑,惟宜捕捉,不宜占病,仕人则吉,常人
则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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