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明方卦之应
即分方之卦。如离南、坎北、震东、兑西、巽东南、干西北、艮东北、坤西南类也。论吉凶者,看来占之人在何卦位,而以用卦参详。如坎为用卦,宜在坎与震、巽之位,在离则不吉。离为用卦,宜在离与坤、艮之位,在干、兑二位则不吉矣。盖宜在本卦之方,为用卦生之方,不宜受用卦克也。若夫气在之卦所在之方,又当审之。如水从坎来,为坎卦气旺。水从坤、艮来,则坎之卦气衰。火从南来,为离卦气旺,如从北来,则离之卦气衰。余皆仿此。大抵本卦之方,生为旺,受克为衰。宜以体卦参之。生体卦气,宜受旺方;克体卦气,宜受克方。此方卦之应也。又震、巽之方,不论坤、艮。坤、艮之方不论坎。坎方不论离。离方不论干。干、兑之方,不论震、巽。以其寓卦受方卦之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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