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地支关系
一、明犯
寅与巳、卯与子、辰与丑、巳与申、午与卯、未与戌
申与亥、酉与午、戌与未、亥与寅、子与酉、丑与辰
基本上是隔两位明犯,只有辰与未、戌与丑虽然隔两位却不明犯。
(这里讲的是明犯的关系,第一章《常用神煞》中的明犯用的就
是这种关系,具体用法在断法中讲)
二、三合
申子辰合水局
亥卯未合木局
寅午戌合火局
巳酉丑合金局
隔三位构成三合的关系。
三、顶
申子辰顶亥卯未
寅午戌顶巳酉丑
前面的三个地支和后面的三个地支都是顶的关系(下同)。
即:申亥、申卯、申未、子亥、子卯、子未、辰亥、辰卯、辰未、
寅巳、寅酉、寅丑、午巳、午酉、午丑、戌巳、戌酉、戌丑之间是顶
的关系。
其中申亥、子未、辰卯、寅巳、午丑、戌酉是特例,力量较大,
我们称之为正顶,也就是其它书上讲的害。(在掌上是上下)
四、冲
申子辰冲寅午戌
亥卯未冲巳酉丑
其中申寅、子午、辰戌、亥巳、卯酉、丑未是特例,力量较大,
我们称之为正冲,也就是其它书上讲的冲。(在掌上是对角)
五、绊
申子辰绊巳酉丑
亥卯未绊寅午戌
其中申巳、子丑、酉辰、亥寅、卯戌、未午是特例,力量较大,
我们称之为正绊,也就是其它书上讲的合。(在掌上是左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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