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雀论
朱雀在天事天乙为羽林将军,在雷部行火,亦名招风神。位居前二家,丙午火,夏旺春相,凶将也。阴火寄于重离,阳极反阴,不足之神;又名飞火流金。爱虎、阴,畏后、空,不立亥、子、戍。
雀吉,得地主文章、印信、勑命、服色、王庭事;失地则凶,主火烛、焚煌、口舌、生病、公讼、文字、财物、损失马畜、灾伤等事。
若旺相,披刑带杀,为害必深,反此则浅。凡占公事,雀逆理;刑贼日干,官必嗔责;反此无害。
占科场与投献文策,雀不入传,亦须寻讨,最爱为岁、月建与月将并,不然与岁、月、日相合,带禄、附马、并德,加临生旺之地,文策必中;如被刑克及落空亡,无气,加临死絶,其文必不合格。又卦体三传并吉,亦不必以此断。
朱雀羽虫之长,文书、信息、口舌、刑戮之神。其为印信亦分大小,或天戒,或朝廷公文,或行人私信。尝夏月见山蛇戏路中,占得丑雀附天喜临门戸发用,合主朝廷文字,不然则天惊也。当晚骤风雨,几旬而止。葢丑为太岁,为风伯、雨师,附天喜临门戸,果应天戒。又旬日中有御牓至。凡将惊动,仿此断之。
雀附火神,临火乡,并值火时占,决主火烛。尝正月己卯日占季卦,雀乘午火居南方,春得相气逆理,三传卯子午,四刑衡杀,当主火烛;幸课名伏吟,神杀不动,雀下贼日干,后不为灾。
朱雀开口法,主斗喧。正巳、二辰、三午、四未、五卯、六寅、七申、八酉、九丑、十子、十一戌、十二亥。
朱雀旺主县官口舌,相主钱财婚姻,死主死丧口舌,囚主囚禁,休主疾病,心腹、口窍不利。
赋
朱雀南方,文书可防。损翼在子,自伤灾难;掩目在丑,用静得昌。寅卯安巢,则迟滞沉溺;辰戌投网,则乖错遗亡。在申曰厉嘴,在午曰衔符,怪异经官语讼;在未名临坟,在亥名入水,悲哀且在鸡窻。官灾起,葢因夜噪在酉;音书至,都縁昼翔在巳。
雀火在子受克,故主自伤。又云有官印信。
在癸丑名破头,只宜安静。又云田土事起。
寅卯文书不动;又云寅安巢,主文字喜,逺信至。卯坐林,怨抑之象。
辰戌主文字失遗;又云主有信息、口舌、狱讼。
申为克伤,故曰厉嘴,主惊怪。又申主信音在途。
午为正司,故曰衔符,主讼狱。一云主婚姻。
木为火父母,在未是父母之墓,故名临坟,主悲哀之事。又在未为啄食,求财吉。
亥是火胞养,故名入水,宜守静,不宜献策。又云浴沐,主失财。
子云投江,主灾退。
酉为火克之地,于时在夜,主官非口舌,又主疾病。
巳为火进之地,于时在昼,主文字信息。又云在外髙逺。
诗
前二朱雀号羽林,灾殃霹雳火星辰。大人文卷忧察考,庻士妻财兢苦辛。旺气扶持情解释,衰空克制事逡巡。病伤心腹还发呕,瘥日宜看子午辰。
类为羽毛、文章,于人与蛇畧同,于祟呪咀、灶神,于病在心腹、上窍或见血、呕吐、阴肿,于五榖为果榖,于兽为飞禽、獐、马之类,变异为火气烧灼之属,色赤黒,数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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