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风水面相>阳宅风水

命里无时莫强求 ?

易经网 阳宅风水 2025-07-28 13:15:44 101  

所谓「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」,若然命该如此,是否风水布局亦难以改变既定命运?

人要知命但不要认命。 很多人都会认为人的命运或福荫是早已注定,但实际上并没有所谓的宿命论。 俗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,四积阴德五读书。 人除了可以靠行善为自己积福以外,风水也能对命运带来一定程度的帮助。

人最庆幸的事莫过于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,当有这个机缘可以去改善自己的命运时,应该好好去把握。 不要认为命运不能改写便轻易放弃这个机会,此实为人生认知上的个人重大损失。

feng shui harbour


学生: 阳宅三十则中的第十六则:「数家同居」中云:「一宅之中,数家或数十家同居断法,以各家私门作主,诸家往来之路为用。

看其路之远近衰旺,即知其气之亲疏得失也。」能否针对现今居住楼宇作一解说?

feng shui in different house style

「数家同居」其实正可套用到现今之「劏房」,而当中的「远近衰旺、亲疏得失」是指相距大单位门愈近取其旺气衰气较大,如相距愈远则较小。 现今「劏房」之结构,即等同古人的私门为立,每户只看自己门向。 单位门为大门、劏房门为私门,其实一个纳气之空间内,门向的得失的确为之重要。

除了门向之外,究竟私门能否接应大门之吉到,从而能取得一个更大的吉力,距离太远时,吉力自然小。 故此如大门为凶时,则宁愿私门为远。 但如果大门为吉,而私门也为吉的情况,就宁愿气路要够近。 但凡大门与私门相对,我们称之为「一气贯注」,虽两门相对,但未必同卦,如不同卦则无大碍。 但需留意,如大门开二五,私门亦同为二五,形成一气贯注时,虽两门双隔最远,其应亦不能忽视。 虽远近有力大力小之分别,但当力逹到一定程度之时,它已无分大小,情况正如一条水管,开启水喉后,初期水流可能还未到尽头,但经过若干时间后,水始终会流通整条水管。 搬入初期,气路虽远,但有一气贯注之条件,初期可能气仍未饱溢,但当气逹到饱溢之时,如有动象,即可能出现效应,因气已贯满中间整个位置,故凶门有凶应,其单位亦能感受到。


若风水一事为实,理应同一大厦内的单位所纳取的卦气应为相同,何以会有人得旺有人衰败?

这个问题,相信是一般坊间大部份人对卦气流向的定义有所误解,以为大厦内的单位所取的都是同一卦气。 但其实在卦气所生之时,理气一定游走八国。 也正是因为单位坐落在不同位置,自然就会被区分在不同的八国之内。 所谓东南西北,也有四正四隅之分。 不同卦气就是依据卦气的流向被分派至不同的八国之内,从而产生相对的应验。

除此以外,单位的门向、外巒的环境及内巒的布局等等,都会对卦气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。 所以即使在同一大厦,每个单位都会因应坐落在不同的位置而取得不同卦气,从而得旺或衰败。 这是正常不过的现象。

一幢大厦同一单位,若不论人的因素及命卦差异,理应宅盘一样,无有差别吗? 若否,又是出于什么原因? 住在不同楼层的同一单位,由于宅内布置、家具各异,虽然室内间隔一样,宅盘相同,但已经产生不同的效应了。 至于撇除人的因素而独论风水得失更不可取,因为风水本身就是一门涉及环境与人之间的感应学问,每人有各自的禄命、命卦和福元,此等因素都造成与居住环境出现相互感应。

就以风水作上的「层间法」为例,虽是探讨大厦在元运中各楼层的吉凶变化,但都必须加入人的因素才可成立,观察同一家庭共伙人在各楼层间岀现的吉凶比较而已,一旦遇上两个家庭在分别的楼层居住,其层间法的影响力将变得不再重要。 因为人命已经不同,相互产生的风水感应已经有很大差异了,譬如八运中,单位开八白门本以吉论,奈何宅内人为一白水命人,为属土的八白所克,其吉应远远不及八白命人,若门开五黄,更见凶险。 便可以解释为何有些单位住的人昌旺连绵,却有些人迁入后不甚了了呢?

版权声明

以上内容仅代表易经网观点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guoxueweb.com/yangzhaifengshuin/283781.html

上一篇:拜四角

易经网

微信:yijingwang01 | 鲁ICP备18052396号-1号

Copyright © 2012-2025 易经网 版权所有

扫描微信二维码

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

var _hmt = _hmt || []; (function() { var hm = document.createElement("script"); hm.src = "https://hm.baidu.com/hm.js?731fe9d0a58f611027423c69d0080ded"; var s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TagName("script")[0]; s.parentNode.insertBefore(hm, s); })();